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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流程


❖ 臺西鄉殯葬設施申請遷出許可標準流程

※非經本所核發起掘或遷出許可證明者不得起掘或遷出,違者依『殯葬管理條例』第五十九條規定,處新台幣3萬以上10萬以下罰鍰

納骨塔

一、備齊文件
圖片:備齊塔位遷出文件
申請者應攜帶:
  1. 申請者身分證及印章。
  2. 向戶政事務所申請之亡者『除戶謄本』1份、與亡者關係證明文件1份。
二、至公所殯葬宗教管理所辦理相關事宜
圖片:至公所殯葬宗教管理所辦理塔位遷出
  1. 申請人填寫『遺族同意切結書』。
  2. 核發納骨塔遷出許可證明書。

菜尾示範公墓墓區

一、備齊文件
圖片:備齊起掘文件
申請者應攜帶:
  1. 申請者身分證及印章。
  2. 向戶政事務所申請之亡者『除戶謄本』1份、與亡者關係證明文件1份。
二、至公所殯葬宗教管理所辦理相關事宜
圖片:至公所殯葬宗教管理所辦理起掘
公所電腦查詢亡者安葬登記資料:
  1. 墓基編號。
  2. 計算已使用期間(逾使用期限與否)。
  3. 申請延期期間(逾使用期限與否)。
  4. 申請人填寫『遺族同意切結書』。
※如使用期間逾規定期間,應依相關規定『補繳怠金』。
公所憑辦開立:
  1. 補開立規費收費繳書—怠金(使用期間逾規定期限時)。
  2. 核發公墓墓地起掘許可證明書,並填寫登記簿冊。